在宋代福建兴化军(今莆田市),有一位杰出的史学大家。他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几十年如一日,在家乡读书、教书和着书,走上一条与科举考试相反的自学成才之路。他就是世称“夹漈先生”的郑樵(1104年—1162年)。
郑樵早年立下修史的志愿并非一帆风顺,他一介布衣,身处山林,资料匮乏,写史的艰难程度可以想象。最大困难还在于当时政治的黑暗,绍兴年间(1131年—1162年),奸臣秦桧父子当政,在文化上的禁锢空前残酷,私人修史是违法的事。这也许是郑樵的代表作取名《通志》而不叫《通史》的一个重要原因。
据方志史料记载,郑樵一生三次从莆田赴临安(今浙江杭州)献书。第一次是绍兴十九年(1149年),他献出所着的一百四十卷书“诏藏秘府”。从16岁结庐茅山中,到此时出山奉献部分学术成果,一晃30年过去了。这1万多个白天黑夜,郑樵是怎样度过的呢?
第二次献书在绍兴二十八年(1158年),55岁的郑樵应高宗召对。明邑人周华的《游洋志》翔实记述了高宗与郑樵的一段对话——
郑樵上殿向皇帝奏说:“臣处山林30多年,写书共50余种。未完成的这部史书以历代史籍为依据,始自三皇,终止五代,取名《通志》。此书参考司马迁的体例,但与《史记》又有不同之处。臣摘取纲目12篇,名叫《修史大例》,先呈给陛下。”高宗不胜钦佩地说:“朕听到你的大名久了,讲说古学,自成一家,真是相见恨晚。”并下旨“授(郑樵)右迪功郎、礼兵部架阁”,后改监潭州南岳庙,让他回家继续把《通志》写完。
第三次献书是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郑樵带着二百卷近七百万字的《通志》,步行2000里来到临安,进《上殿通志表》。时适“上(高宗)驾幸建康(今南京)”,无缘得见,经辗转传递,得一道诏书,授他为“枢密院编修官,寻兼摄检详诸房文字”。次年春天,宋高宗自建康回临安,记起郑樵献书之事,于是命郑樵呈献《通志》,就在高宗诏旨下达的当天,郑樵由于积劳成疾与世长辞,“年五十有九。海内之士知与不知,皆为痛惜。太学生三百人为文以祭,归正之人感先生德,莫不惜哭之”。
郑樵学识广博,在当时可以说是首屈一指的。清代学者在《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指出:“南北宋间,记诵之富,考证之勤,实未有过于(郑)樵者。”这种评价并非过誉之词,而是恰如其分的。据南宋邑人李俊甫《莆阳比事》卷三记载,郑樵的着作宏富,累计达六十多部、八百多卷。尽管大部分湮没无存,完整留传至今的只有《通志》一部。但仅凭此一部纪传体的史学巨着,就足以确立他在我国史学史上的不朽地位。
纵观郑樵的学术思想和治学方法,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他特别强调“会通”思想,强调“集天下之书为一书”。因此《通志》实际上是综合了古代的各种书籍而修成的包罗万象的着作,不仅记载了古代社会的历史资料,而且涉及天文、地理、动物、植物、文学、音韵等学术领域;不仅记载了上述各门学科的学术内容,而且研究了这些学科本身的发展过程,把史学研究的范围扩大到前所未有的地步。
二是他富于批判精神,勇于创新。在宋代理学极盛的时候,郑樵敢于突破旧经学束缚,独立思考,在《诗辨妄》一文中大胆喊出了“《诗》《书》可信,然不必字字可信”的口号,第一个提出学习自然知识与儒学经典同等重要。他反对用天命观来曲解历史,彻底批判“灾异说”是“欺天之学”“妖学”,崇尚科学思想。
三是他是靠自学成才的。司马迁和班固都是父子传业,终身史官。司马光编纂《资治通鉴》前后用了19年工夫,而且有书局相随,还可以组织名流在一起讨论改稿。而郑樵只是山林的穷儒,环境艰苦,困难重重,他的渊博学识完全是靠自学而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