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关于印发<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推动全省方志馆(书库)建设,2018年1月22日,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出台了《全省市、县(区)方志馆(书库)建设指导意见(2017—2020)》(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并正式印发。方志馆建设规定(试行)>
《指导意见》对福建省方志馆(书库)的整体建设原则与建成的时间、面积、设计布陈、管理运行等方面进行了规定。它的出台,对福建省方志馆(书库)建设将发挥指导作用,有效地促进全省方志馆(书库)事业的发展。
附件:关于印发《全省市、县(区)方志馆(书库)建设 指导意见(2017—2020)》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