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修志单位:
现将《第二轮<福建省志>分志编纂、评议与审定验收工作规定(试行)》福建省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规范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提高编纂质量,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编纂任务。
附件:1.《第二轮<福建省志>分志编纂、评议与审定验收工作规定(试行)》福建省志>
2.《第二轮<福建省志·××志>总纂稿评议表》福建省志·××志>
3.《第二轮<福建省志·××志>送审稿评议表》福建省志·××志>
4.《第二轮<福建省志·××志>审定验收表》福建省志·××志>
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