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5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志办公室、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部队编史办:
为深入贯彻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办好“培训年”,培养优秀的地方志管理人才,经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协商,拟联合举办2015级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班(地方志事业管理方向)。期间,将开设“地方志管理高层论坛”,邀请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地方志专家为学员授课、举办专题讲座并担任导师。
现印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5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请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全军军事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武警部队编史办认真组织落实,推荐优秀人才报名,并做好授课老师的推荐工作,于2015年6月5日前将名单报至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
联 系 人:陈 旭 李俊池
联系电话:010-65257613(兼传真)、65251941(兼传真)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东里9号国家方志馆
邮 编:100021
附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5年在职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5月14日